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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聚焦】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4-02-26 09:46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引领和带动整个养老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部署要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月29日,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强化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能力素质。以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重点,全面推行就业岗前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支持建设一批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主要培养方向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推进职业水平评价。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确定、考核认定和证书颁发。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社会培训评价资源,征集遴选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由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开展考核认定工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2月18日,结合江苏省实际,提出《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打造“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衔接零工市场平台,整合资源,布局建设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大力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攻关、带徒传艺等技能交流活动,鼓励龙头企业、上市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打造“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促进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发展,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加强“中文+职业技能”教学,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培养质量,形成一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认可的江苏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核心课程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形成跨专业(学科)、跨学校、跨领域、跨国界的多元协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和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健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加大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家庭以及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的扶助力度。精准帮扶困难家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维护困难家庭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


☆营造健康家庭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加强全生命周期生殖健康服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家长亲子沟通技巧。加强出生缺陷防控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衢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衢州市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衢政发〔2022〕23号)、《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23〕5号)、《衢州市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衢卫发〔2020〕27号)等精神,制定《衢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1月30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衢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障质量: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等级评定标准(另行制定),实行等级评估分类,分为市级示范、一级、二级、三级普惠性托育机构,其中申报市级示范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由市级卫健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现场评估确定等级;申报一级、二级、三级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由属地卫健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现场评估确定等级,市级卫健部门抽查复核。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等级认定评估由属地教育部门参照幼儿园确定等级。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各县(市、区)出台的具体标准进行补助。鼓励县(市、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按照阶梯补助方式,加大对托小班、乳儿班的补助力度。


(来源: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